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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力零售侧全面放开看日本电力市场化改革
在 2016-07-12 发布

美国分布式储能解决方案供应商Sunverge Energy 刚刚于今年2月份结束了C 3600万美元的融资,主要的投资方包括澳大利亚电力零售商AGL Energy Limited,目的是希望利用Sunverge Energy的用户侧电池储能和软件系统进军澳大利亚分布式光储市场。近期,Sunverge Energy又透露了另一家投资方——日本三井公司,投资了1000万美元,目标直指日本户用储能市场。

三井公司计划采用Sunverge Energy虚拟电厂的商业模式进入到日本的零售电力市场,利用Sunverge Energy精密的通信设备和控制系统将包含储能、光伏系统、电动汽车等分布式资源聚集在一起,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的同时,还可与其他用户进行电力交易,及提升区域电网弹性。除了Sunverge Energy,三井公司对Stem公司也表现出浓厚兴趣,与此同时,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也有其它几家公司以合作形式进军日本户用储能市场,例如伊藤忠商事与Green Charge Networks的合作、松下与田渊电机的合作等。此外,日产、丰田、住友商事、NEC等日本国内综合性大型企业和大型贸易公司也纷纷表示了对该领域的兴趣。

日本已经在户用储能领域走在世界前列,但是近一段时间内仍有许多日本企业或通过自身产品发布,或通过与海外公司合作引进创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继续在该领域进行业务布局,除了与本国能源资源匮乏和灾难频发的国情有关外,更大程度上是因为日本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提出要全面放开电力零售市场,这将促使日本户用储能领域涌现出更多机会。

日本从1995年开始,共进行过四次电力市场化改革,采用垂直一体化管理,并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但是,仅有50kW以上的用户可以自由选择供电方,50kW以下的用户仍旧受管制,只能选择区域管辖内的电力公司供电。20113月,地震引起的福岛核事故,导致电力供应短缺,电价上涨,给民众生活和生产带来很大损失,同年底,政府开始着手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方案的研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电力安全稳定的供应,最大限度的抑制电价增长,同时扩大用户选择权和增加商业机会。

201311月,日本参议院初次通过了《电气事业法》[1]修正案,20152月,日本内阁会议,明确了新一轮电力改革具体的时间表,政府将分三个阶段推行,分别是:

第一阶段,截至2015年,成立广域系统运行协调机构(The Organization for Cross-regional Coordination of Transmission OperatorsOCCTO),负责协调全国各个电力公司调度机构运营,包括接管电力系统利用协会(ESCJ[2]的职责,保障电力供需平衡与调整,规划与运营跨区域电力线路等。特别是在灾害或紧急事件发生而引起供电短缺时,有权对电力公司进行适当的供需调整。

第二阶段,截至2016年,全面放开电力零售市场。保证所有的用户可以自由选择供电商,允许电力公司依据市场竞争自由定价。并且在零售市场放开的过渡期,要制定相关措施,保障用户的用电权益。设定默认供电商,在用户与售电公司无法达成协议时,保障用户的最终供电服务。

第三阶段,2018-2020年,将电网环节与发电业务进行法律分离,全面放开价格管制。在保证输配电网一体化的情况下将十大电力公司的发电等业务与电网环节进行法律分离,电网环节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确保输配环节中立,并向所有电厂和用户公平开放,促进新的企业和资本参与市场竞争。电网环节的输配电价格按照成本加收益的原则,由经济产业省进行核定。

日本电力市场改革时间表.jpg

1:日本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时间表

日本未来电力市场架构.jpg

2:日本未来的电力市场架构

从日本新一轮电力改革的时间表中可以看出,从今年4月份开始,日本将会迎来电力零售侧全面自由化的时代,十大电力公司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垄断经营的模式将被打破,约8万亿日元(约675亿美元)的户用市场(包含住宅用户、小型商店、行政单位等)将会全面被打开,届时既能促进电力公司间的竞争和服务的多样化,又能实现对电费的抑制,还会逐步吸引新的公司和其他行业的企业在该领域布局业务,同样,户用储能产品供应商、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等企业也会在该领域赢得一定的市场机会。

反观中国新一轮的电力改革,售电侧改革同样也是业内备受关注的一块领域,201511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样赋予了用户更多的选择权。随后,20162月,广东省经信委、重庆市发改委也相继发文,分别在广州开发区、重庆两江新区开展售电侧试点工作,售电公司可以直接为电力用户提供电能。

从这两个地区的试点工作中可以发现,产业园区极有可能成为此次中国售电侧改革的热点领域,无论是已经拥有配网资源的园区,还是需要布建分布式发电设备,搭建微电网系统或采取需求响应等提高能效管理措施的园区来说,都将有可能创造出更灵活的市场环境,获取更多的收益。而随着中国售电侧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以及未来售电侧市场的发展和用户需求的变化,售电公司和解决方案供应商的数量将会逐渐增多,催生出更多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而储能企业也将会从中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1] 1964年颁布,日本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伴随着对该法案的修订而不断推进的,是日本电力市场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

[2] 成立于2004年2月,被政府指定为日本唯一的“输配电等业务支援机构”,即中立监管机构。由中立者(主要是教授、学者)、一般电力公司、特定规模电力公司、电力批发公司、自备电厂等组成会员,以确保输配电业务的公平性、透明性和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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