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5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250万千瓦左右,到2027年,力争达到350万千瓦左右。
市场机制方面,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容量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统一登记并公开信息,供全省新能源企业租赁或购买使用,并鼓励签订与新能源项目全寿命周期相匹配的租赁协议或合同。同时,在目前市场情况下,独立新型储能项目适当进行充放电的扶持和补贴,并可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建立新型储能的商业模式。
文 |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