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供电公司、有关负荷集成商、电力用户:
为进一步做好湖南电力保障工作,促进全省电力供需平衡,我委制定了《湖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电力可中断负荷管理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6.湖南省电力可中断负荷控制系统建设合作代理协议
2023年6月12日
湖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电力需求侧灵活负荷资源,促进负荷高峰时段全省电力供需平衡,结合全省电网负荷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及其启动条件
定义:电力需求响应是指在电力市场中,电力用户根据价格信号或激励机制改变其用电行为,从而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现阶段湖南省电力需求响应为削峰需求响应,在全省电力供需出现可预见性的供应缺口时,电力用户按照约定,在缺口时段成功自愿削减、中断用电负荷,并获得相应资金补偿。
启动条件: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力公司)预判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当全网电力供应缺口不超过200万千瓦时,优先启动削峰需求响应,如需求响应不能覆盖电力供应缺口,则缺额部分同步组织有序用电。
二、总体目标
持续完善全省电力需求响应机制,有偿组织用户可调节电力负荷,形成全省200万千瓦电力需求响应能力,在电力供应缺口时段,按需参与全省电力供需平衡调节。
三、参与响应主体
在省电力公司营销系统中独立立户、单独计量的直供终端电力用户可直接或由负荷集成商代理参与需求响应。
(一)直接参与用户
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直接参与需求响应,也可通过负荷集成商代理参与。
(二)负荷集成商
1.供电电压等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