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用户侧储能项目设备及运维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次预计采购200MWh用户侧储能设备,共有6家企业入围:
根据此前招标公告,标的概算金额为储能设备(不含电池单体)及第一年运维预计采购金额。电池单体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储能电池单体框架》招标结果共同采购,中标人负责与电池单体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招标人根据共同采购电池单体实际采购费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结算。
项目订单分配原则如下:
(1)招标人自主开发的储能客户订单分配方式
招标人自主开发的储能客户订单,原则上按中标比例分给各中标人。因每个储能项目规 模不确定,各中标人实际分配比例与中标比例可能存在偏差的情况。招标人自主开发的储能 客户订单占用标的总金额。
(2)中标人提供的储能客户合作项目分配原则:
①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 60 天进行第一期订单分配。每个中标人第一期可分配金额为标 的总金额* 中标比例。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中标比例的储能客户合作订单和项目实施 方案,合作订单和项目实施方案需经招标方审定,以招标方与储能客户签订了正式合同为准。每个中标人分配订单不超过该中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若中标人当期提供合作订单超出该中 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则只按当期可分配金额将订单分配给该中标人。若某中标人提供的单 个项目较大、超出当期可分配金额时,可将该中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累计到下一期,直到累 计可分配金额达到项目金额后将项目订单分配给该中标人。若第一期订单分配完毕后(含招 标人自主开发的订单及中标人提供的合作订单),总订单金额已达到标的预估金额,即终止 本框架合同;若总订单金额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则将剩余标的总金额按中标比例分配给所 有中标人,作为第二期的可分配金额。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 120 天进行第二期订单分配。每个中标人第二期可分配金额为第 一期剩余标的总金额*中标比例。每个中标人分配订单不超过该中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
若第一、二期总订单金额已达到标的预估金额,即终止本框架合同;否则将剩余标的总 金额按中标比例分配给所有中标人,作为第三期的可分配金额。
③ 以此类推,每60 天进行一次订单分配,直至标的总金额分配完毕。因每个储能项目 规模不确定,各中标人实际分配比例与中标比例可能存在偏差的情况。订单分配方法示例:
承包方式:储能系统相关设备及运维。
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储能设备(不含电池单体)单价